понедельник, 11 марта 2013 г.

不遵守法人之间现金方式结算限制,有哪些罚款?

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法规第15.1章第1节,由于违反现金工作秩序和现金交易秩序而需要承担的责任既适用于企业负责人,也适用于法人本身。 根据本条款,违反现金工作秩序,表现为实施与其他企业超过既定数额的现金方式清算,企业负责人被处以行政罚款4000到5000卢布,法人被处以40000到50000卢布。 ©RosCo公司专家咨询会

http://www.roscoaudit.cn/consult/?ELEMENT_ID=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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