среда, 11 февраля 2015 г.

认证外国分支公司及代表处的新程序


国家对于外国法人在俄联邦境内创建分支公司或开设代表处以及终止分支公司或代表处的经营活动的监管需要通过认证来实现。 该要求在1999年7月9日颁布的第160号联邦法律《关于在俄联邦的外国投资》中有所体现。 目前,2014年5月5日颁布的第106号联邦法律,以及2014年12月16日颁布的第1372号政府命令对外国法人的分支公司及代表处的认证程序做出了重大调整。
http://bit.ly/1zvMO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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