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董事财产责任的条件在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和特定等级的领导可以签订有关个人全部财务责任的独立合同。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上明确指出,企业领导对企业所遭受的直接损失负有全部物质上的责任。直接损失包括: · 企业现金财产的减少或现金财产状况出现退化(如果雇主承担保存第三方财产的责任,那么也包括在雇主手中的第三方财产), · 企业必须支出经费,或者在购买、恢复财产时或领导对第三方的财产损失赔偿时过度花费。 除此之外,企业领导要赔偿一系列由他决议失误而导致的企业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错过的利润。 董事发生偷窃行为时,如果他不自愿将损失归还企业,将通过司法程序收回。 ©RosCo公司专家咨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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